好书推荐坟场之书我在坟场有个家
坟场,坟地,在恐怖灵异类的小说影视剧里,这两个词意味着毁灭,死亡,恐怖。相信这是很多人小时候一想到就会瑟瑟发抖的地方。然而,却有一个叫诺伯蒂的小男孩把坟场当成家,在坟场里生活了十五年。清明节将至,笔者要给大家推荐这样一本童书——《坟场之书》,它能让孩子不再害怕亡灵,不恐惧坟场,让孩子们对死亡有了新认识。 在一个月光惨淡的夜晚,杀手杰克之一在黑夜的掩藏下正在猎杀了一家四口,就剩最后一个了。 当他准备杀掉男孩时,男孩已懵懂地走向了坟场。这个喜欢爬上爬下、钻进钻出、蹒跚学步的小男孩侥幸逃过一劫,而专业级杀手杰克之一凭借猎犬般的嗅觉循着气味最终找到男孩的逃离地——坟场。 欧文斯夫妇(死去了差不多两百年了)发现了男孩,正疑惑如何处置他时,小男孩家人的亡灵出现了,惊恐痛苦地乞求欧文斯太太保护男孩。欧文斯夫妇没有自己的孩子,看着这个可爱的孩子欧文斯太太坚决要保护他。 此刻,杀手杰克之一正持刀逼近,而坟场里唯一能自由出入死人世界和活人世界的赛拉斯(身处死人世界和活人世界的交界地带)利用特殊能力“改变活人的想法”,给杰克之一植入了“你不该浪费时间来这片坟场,你找的孩子正在别的地方”的想法,成功保护了稚嫩的杰克。在月光下的坟场环形剧场里,三百个鬼魂就男孩的去留问题激烈讨论。最终,骑着灰马的女子一锤定音,同意男孩留在坟场,给予了男孩在坟场自由行动的权利。(在生命告终之时,每个人都会见到这名骑着灰马的女子,死神!) 男孩被取名诺伯蒂Nobody(这个名字好讨巧,隐藏身份!连名字都给你是Nobody!),欧文斯夫妇担任父母,赛拉斯是监护人,也是坟场里唯一能给诺伯蒂带来食物的人! 穿着灰色裹尸布的诺伯蒂被赋予在坟场里自由活动的权利,他能在黑暗中看见坟场的任何东西,能进一些活人进不去的地方,活人的目光不会在他身上停留(此技能超级酷炫!在坟场的地盘里,诺伯蒂做主!)可爱的诺伯蒂还得跟可怜的孩子们一样要努力学习。 为了学26个字母,每天白天,诺伯蒂会拿着纸和蜡笔来到坟场,尽可能多地抄下墓碑上的名字、单词和数字(这个学习方法绝绝子!英语单词啊什么的!绝对没有学不会这种情况!) 每天晚上,塞拉斯还会给他加课,考察他当天的学习情况(真是可怜的孩子!白天要学习晚上还不能休息!)诺伯蒂跟着最有知识的亡灵学习隐身术、滑行术、梦游术和恐惧大法,在坟场众鬼魂的陪伴下茁壮成长。 在坟场,儿时的诺伯蒂结识了人类女孩,斯卡莉特,与这个小伙伴一起探险寻宝见识了杀戮者守卫的陵墓(依靠杀戮者的话语提示,聪明的诺伯蒂才成功复仇)。 在塞拉斯外出期间,诺伯蒂逐渐接纳了来暂时照顾自己的卢佩斯库小姐。卢佩斯库小姐隐藏自己上帝之犬身份(其实就是狼人),细心照顾(哈哈,做饭可难吃了!),默默保护着诺伯蒂。在他无意闯入食尸鬼之门,险些被杀害时,第一时间拯救了他! 面对被冤枉惨死连一块墓碑也没有的女巫丽萨,善良的诺伯蒂为了筹钱给她买一块墓碑深陷险境,在丽萨的帮助下他成功利用隐身术脱险。在亡灵舞会上,活人和死人共舞,诺伯蒂感受着这超越生死的浪漫。 而在坟场之外,仇人们苦苦追寻、使出浑身解数要找到男孩并杀掉他。最后诺伯蒂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勇敢,以及荣誉卫的帮助,消灭了杰克仇人一派。最后,诺伯蒂决定告别坟场的亲人们,开始启程探索这个世界,看遍这世界的风景,饱览大千世界! 你以为故事仅仅如此?接着深入阅读笔者发现作者挖了好大一个坑!坑坑有惊喜! 故事人物设定上,有活人和死人,日行者和夜行者,食尸鬼和踏雾者,还有高空猎手和上帝之犬,此外还有独行者。这本书里只涉及了部分角色介绍。 食尸者是寄生者,吃腐肉,全身上下干巴巴的,有锋利的牙齿,尖利的爪子,他们喜欢吃铅棺里的黑色腐液,他们会把活人折磨死,然后等人腐烂透了才吃掉他。 卢佩斯库小姐是上帝之犬。书中是这样说的“那些被人们称作狼人的人自称上帝之犬。他们认为变形的能力乃造物者所赐,便以坚忍不拔作为回馈。他们紧跟作恶者,直至地狱入口。 赛拉斯是独行者,他也曾是怪物,比杀手杰克和所有怪物都可怕的怪物。 夜靥,他们长着没有毛的巨大的翅膀,飞得很快。他们只在戈莱姆途中的红色天空里活动。曾经连同卢佩斯库小姐一起从食尸鬼之门中拯救诺伯蒂。 关于踏雾者,书中没有这方面的介绍。但是在小说开头一直都有描写雾气,根据这些片段,我大胆猜测一定是踏雾者带领诺伯蒂来到坟场。 故事背景设定是,很久以前,在金字塔时代的埃及,有一个历史源远流长的兄弟会组织叫“无所不能的杰克’”。(哈哈,这时候就知道,“杰克”是这个组织里所有人的代号,杀害诺伯蒂家人的杀手就叫“杰克之一”“。(这是什么搞笑设定!))该组织预见到有朝一日,会有一个男孩出生与行走在生与死的交界地带。如果这个孩子长大了,这个组织就会走向终结。为了自保,他们很早就预测了这个孩子的出生,并且派了最出色、下手最狠辣的杰克来猎杀他。如果成功了,他们就能顺利得到邪恶魔法力,顺利度过下个五千年,否则,整个组织就将面临彻底被毁灭的灭顶之灾 如果清明时节倍思亲…那么你应该读读这个,它讲述了这样一个男孩成长的故事,让原本充满死亡和阴森的坟场变得温情且有人情味。它把坟场和死者描写得如此温柔,那些逝去的鬼魂似乎变得亲和了。 男孩把坟场当成了家,在他羽翼未满之时为他遮风挡雨保护他,可男孩终究对这世界有憧憬和渴望。就像现实生活中,我们为孩子提供最好的照顾和保护,成年后,长大的孩子终将离我们远去,去世界游历,去见识更广阔的天地。 书中,第一章,欧文斯太太给怀中的孩子唱着摇篮曲,唱着唱着,却怎么也想不起结尾的歌词—— 睡吧,我的小宝贝 一觉睡到自然醒 若我没有说错 长大后你就会看到世界 亲吻爱人 共舞一曲 找寻你的名字 和埋藏的宝藏…… 最后,第八章,到了分别时刻,欧文斯太太终于想起了最后几句歌词,她为儿子唱道: 面对生活, 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 走遍万水千山。 这段美好的歌词也送给阅读到这里的亲爱的读者朋友们,要相信你爱的那些人他们在另一个世界也会过得温暖。而在面对我们这个世界,要拥抱生活的痛苦和快乐,走遍万水千山。 #坟场之书#一个被爱滋养过的孩子,这一生都不会惧怕任何艰难险阻。一个成长于友善家庭的孩子,到哪里都能开拓出一个精彩的人生,哪怕他来自一片荒芜数百年的墓地。——读者评论 灰暗的冰冷的墓地里,那些石碑、荨麻,死人和出没其间的小野兽们对于这个男孩来说全都是充满温情的,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在保护着他,而是它们本身就如此可爱。——读者评论 “我想看一看世间万物;我想把生命捧于掌心;我想在一个热带荒岛上留下脚印;我想和别人一起踢足球。”他停下来想了想,“我想要一切。”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她问。“饱览大千世界。”伯蒂说,“惹一些麻烦,再从中脱身。探访丛林和火山,沙漠和岛屿。还有人,我想遇到很多很多的人。” 他的箱子里有护照,口袋里有钱。微笑一直在他的唇角上跃动,但笑意之中透着警觉,因为这个世界比山上的一个小坟场要大得多:他会历经险境,也会见证奇迹;他会结识新朋友,会再见老朋友,会犯错误,并在走遍万水千山之后,再度回到坟场,或与骑在矫健灰马宽阔后背上的女士一同驰骋长空。 但在此刻与未来之间,存在着生活。 伯蒂睁大双眼,敞开心扉,走进了他的生活。——来自《坟场之书》第八章 阅读小说是避开难以容忍之事的一次逃离,是通向生活温暖舒适、规矩清晰易懂的非现实世界的一条通道。故事能让我们了解未曾或无法亲身体验的人生,比如十八世纪与毒药为伍的毒师,他们小剂量服毒,进而能够摄入对于不具备毒药耐药性的人来说致死的剂量。有时,小说就是一种应付世上精神之毒的方法,让我们得以生存。——尼尔·盖曼 此外。我们写故事的人知道,我们通过虚构或者说“撒谎”而谋生,但世上存在道出真相的善良“谎言”,我们则需尽己所能为读者编造出那样的“谎言”。因为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有某个人需要这样的故事。故事能让他们看到不同的风景,令他们成为一个不同的人。有这样的故事相伴,他们就会获得希望、智慧、善意或慰藉。这就是我们写作的原因。——尼尔·盖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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