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皮肤科这座“舞台”上,湿疹的“出场率”是比较高的。而且,这个主角“脾气大,个性强”,表情丰富,情绪多变。因此,湿疹的“事”也就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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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湿疹?

提起“湿疹”这位皮肤科的“常客”,知道的人多,不知道的人少。皮肤科医生几乎每天都能见到“他”,患者又常常很讨厌“他”。

湿疹是一种很常见的过敏性疾病,可以由多种原因引起,例如,细菌感染、病毒感染,各种化妆品、药物,以及日晒、受寒等,都可能引起湿疹。

在皮肤科医生眼中,湿疹是表情丰富的“客人”。在急性期,可以表现为红斑、丘疹、水疱、糜烂、渗出,慢性期则可表现为皮肤增厚、粗糙、皲裂、脱屑等。湿疹常常有剧烈的瘙痒,容易反复发作、慢性化。

湿疹的皮损分布也很有“个性”,常分布在患者的头皮、面部、腋窝、外阴、下肢、手足等部位。常呈对称性分布于身体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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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叫“湿疹”

在历史上,皮肤病学家多从形态学的角度给疾病命名并认识皮肤病,湿疹也不例外。由于科学的发展及临床经验的积累,很多有湿疹样表现的疾病,因为病因已查清或有特定的表现,而被逐步从湿疹的“队伍”中剔除,成为独立的疾病,例如药疹、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等。还有一些皮肤病,由于具有湿疹样表现,或者因为种种原因,不具备被诊断为其他疾病的条件,就只好暂时留在湿疹这个“大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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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过敏性皮炎,还是湿疹?

在皮肤科看病的时候,许多医生会告诉你,你是“过敏”了,或者得“过敏性皮炎”了。其实,在各种皮肤性病学教材当中,都无“过敏性皮炎”这种病。过敏性疾病,又称变态反应性疾病,此类疾病包括湿疹、接触性皮炎、药疹、荨麻疹等。另外,花粉皮炎、染发皮炎等,大多可以归纳到接触性皮炎的范畴之内。但是,也有一些皮肤病是过敏引起的,又不具备诊断为以上疾病的条件,那怎么办?现在认为,诊断为“湿疹”比较合适。因为湿疹本身就是具有多形性的皮损,是具有各种形态皮损的“过敏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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